越秀區
1. 完全房產住戶
(1) 常住戶: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需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房產為適齡兒童父或母全權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權所有、父母與子女共同全權所有),由對口小學接收。
(2) 新住戶:對在當年5 月新生報名前購買現樓並於8 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的一手房業主子女,由對口小學接收。在報名之日後購買並於8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且符合接收條件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即根據就近入學的原則,在實居地周邊學校安排學位)。
(3) 二手房住戶:已購二手房且人戶一致的業主子女(需提供房產證),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 年級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如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
原業主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4) 小面積房產住戶:適齡兒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 日前(含2015 年4 月15日)透過購買或轉讓等方式擁有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的獨立房產,並實際居住,由對口小學接收。
於2015年4月15日後透過購買或轉讓等方式擁有的獨立房產建築面積在 30 平方米以下(不含 30 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對口小學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 不完全房產住戶(指與適齡兒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員共同擁有):
適齡兒童的父母擁有的不完全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房產或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對口小學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則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3. 隨祖輩居住戶:
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祖輩(直系親屬)家,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戶籍和實際居住地均在此祖輩家,由對口小學接收。適齡兒童與父母的戶籍搭在祖輩家,但適齡兒童的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由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4. 隨非直系親屬住戶:
居住在適齡兒童非直系親屬的房產,該居住地為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5.租住戶:
(1) 具有越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為承租人並租住越秀區轄內的房屋:
①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產權房,人戶一致並能提供相關租住憑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沒有在越秀對口小學在讀1–5 年級的學生,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由對口小學接收;
如適齡兒童父母廣州市內另有房產或報名時在同一住宅單元已有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學生,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產權房,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 具有廣州市內其他區戶籍(不含越秀區)的適齡兒童,其父母為承租人並租住越秀區轄內的房屋,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
已辦理完備手續(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登
記備案單位稽核時間應在2020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以登記備案租賃限期時間為準),同時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沒有小孩在越秀區小學登記就讀1-5年級,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如不符合以上條件,需回戶籍地申請學位。
番禺區
1.“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適齡兒童在廣州市公辦小學招生入學規定時間內報名(一般5月上旬)。
二是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已收樓的房產證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該房產100%份額,適齡兒童入戶該址滿1年以上(計算至入學當年的8月31日止);或適齡兒童戶籍地址所對應的已收樓的房產屬於適齡兒童祖輩,且該祖輩擁有該房產100%份額,適齡兒童入戶該址滿3年以上(計算至入學當年的8月31日止)。
三是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房產地址在入學當天(以9月1日為準)的前6年沒有安排學生入讀對口公辦小學(同一父母或祖輩的適齡兒童除外)。考慮到“人戶一致”政策的延續性及過渡性,以2021年8月31日為適齡兒童入戶時間節點,按照“新人新辦法,舊人舊辦法”的原則執行,即2021年8月31日(含2021年8月31日當天)後入戶的適齡兒童按上述“人戶一致”條件執行。
2.凡小區內配套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解決該小區戶籍(含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條件的業主子女)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讀,以及預留用作解決該年段將戶籍遷到該住宅小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學位後,如有剩餘學位,優先解決在小孩入學當年,該住宅小學近6年(或初中近3年)未有安排小孩入讀該小區配套公辦小學(或初中)的業主(指購房並在申請入學當年5月31日前收樓且擁有該房產100%份額。)子女。3.不符合“人戶一致”入學條件的番禺區戶籍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政策性照顧學生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4.租住政府安排的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承租人子女,如果戶籍地址與租房地址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導中心按地段生安排對口公辦學校;如果戶籍地址與租房地址不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導中心在本學區內統籌安排。市政拆遷安置房的承租人子女,在拆遷安置期間,可選擇入讀租住地段或戶籍地段對口公辦學校。
5、具有廣州市戶籍而非番禺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番禺區以外無自有產權房,在番禺區擁有產權房(或在廣州市內無自有產權房,以其番禺區合法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在小孩入學當年5月20日前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需要申請在番禺區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學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其小孩入讀本學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含政府補貼學位的民辦學位)。統籌安排入學主要是落實其義務教育學位,並非確保其入讀地段對口學校。
海珠區
1.完全房產住戶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2021年5月7日(含)前取得該房產的100%產權併入戶入住,且學位未被佔用的,其適齡子女由對口小學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完全房產住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2.不完全房產住戶(指戶籍地房產是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他人共同擁有)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的不完全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戶一致,且學位未被佔用的,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同時擁有2套或以上不完全房產的,按房產權屬佔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所在地統籌安排學位;該房產對應的學位已被佔用、或監護人另有完全房產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3.隨祖輩居住戶
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輩同戶籍同住在祖輩(直系親屬)的完全房產,且該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學位未被佔用的情況下,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適齡兒童隨祖輩居住的其他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4.隨非直系親屬居住戶
戶籍掛靠在本區非直系親屬房產,且實際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5.街道公共集體戶
適齡兒童的戶籍在本區街道公共集體戶,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本區租賃住宅用途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租賃備案的,原則上由戶籍地對口小學接收。
6.租住戶
(1)租住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本區戶籍(非街道公共集體戶)的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租住在本區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的租住戶子女,人戶一致,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學位未被佔用的,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區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租住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2)租住私人住宅:本區戶籍(非街道公共集體戶)的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本區租賃住宅用途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租賃備案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非海珠區戶籍的穗籍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租住本區住宅用途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並同時辦理合法有效租賃備案,且房屋租賃期限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含)的租住戶適齡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不符合上述租住條件的適齡兒童需回戶籍地申請學位。
非穗戶籍承租人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核定積分,符合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條件的,可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參加積分制入學。不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或未取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非穗戶籍承租人可為其適齡子女申請民辦學校學位。
荔灣區
一是對口入學。適齡兒童本人與父母同戶同住,並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按各小學服務地段對口入學的辦法執行。
1.屬手續完備的一手房,能提供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
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者(即戶主與業主一致,均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且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該完全房產。
2.屬手續完備、已經辦理各種交易手續二手房的,只要該住宅單元以往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1—5年級,並能提供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者,且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該完全房產。
3.屬祖輩房產,能提供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與祖輩同一戶籍(戶主須為該同戶同住祖輩)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者,該住宅單元以往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1—5年級,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從入戶該戶籍地址算起到2021年8月31日止在該戶籍地址入戶並居住滿兩年的,且其祖輩擁有該完全房產。
4.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並在我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記備案證明,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房屋租賃合同及登記備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能提供與該租住地址一致的戶口簿,該地址戶籍戶主與租賃人均為該適齡兒童的祖輩、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者,且該地址並無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
二是統籌入學。不符合以上條件,或屬以下情況之一者,按統籌安排學位的辦法入學。統籌安排入學的學生與按對口服務地段入學的學生同等待遇。
1.適齡兒童及父(母)均屬廣州市荔灣區集體戶,集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者,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2.因拆遷原因造成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戶籍在荔灣區,屬臨遷性質暫時居住在其他區者,可憑拆遷協議在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申請學位;屬臨遷性質暫時居住在荔灣區非原戶籍所在地者,由荔灣區教育局根據其實際居住地統籌安排學位;戶籍在荔灣區,屬永遷性質且已實際居住在其他區者,可在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申請學位;戶籍在其他區,屬永遷性質居住在荔灣區者,由荔灣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戶籍在其他區,屬臨遷性質暫時居住在荔灣區者,由荔灣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3.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同屬一個區的,按以下情況分類處理:
(1)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法定監護人名下的房產證明不屬同一個區的,可向其法定監護人名下房產所在區教育局申請公辦學位。
( 2)根據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黃埔等中心城區一體化發展要求,具有上述六個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名下房產位於番禺、花都、南沙、增城、從化的行政區,但在中心城區仍具有居住條件的,可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申請公辦學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白雲區
1.“人戶一致”地段生:
具有本區戶籍且“人戶一致”地段生報讀公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登入“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網上報名。各公辦小學的招生服務地段在白雲區人民政府網公佈。
2.“人戶不一致”統籌生:
具有本市戶籍,戶籍地址和監護人居住地址不一致、唯一實際居住在白雲區的適齡兒童,登入“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網上報名,經稽核符合白雲區安排學位條件的,由唯一實際居住地對應的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天河區
學位未被佔用,是指一個住宅單元六年內只能分配對口學校的一個學位(相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多個孩子不受影響)。學位安排具體分以下幾類:
1.地段生:人戶一致、學位未被佔用的,按地段對口入學。
(1)一手房住戶:適齡兒童父(母)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21年5月11日前)購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一手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宅基地證)併入戶、入住。
(2)二手房住戶: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21年5月11日前)已辦齊交易手續(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為準)併入戶、入住,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2.統籌生:解決地段生後,優先考慮安排地段對口學校入學。
(1)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2)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且父母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3)拆遷戶:由拆遷辦安置並實際居住在我區轄內的拆遷戶子女(以拆遷協議提供的居住地為依據,可不與戶口地址一致,但必須具備廣州市戶籍)。
3.統籌生:統籌安排入學。
(1)一手房住戶:新生報名結束(2021年5月11日)後購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一手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於8月26日前入戶、入住。
(2)二手房住戶:在2021年5月11日至8月26日前辦齊交易手續(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為準)併入戶、入住;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21年5月11日前)已辦齊交易手續(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為準)併入戶、入住,但該房屋學位已被佔用。
(3)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雖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但該房屋學位已被佔用;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同時擁有其他不完全房產,由房產權屬佔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所在地統籌安排學位。
(4)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即便父母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但該房屋學位已被佔用。
(5)拆遷戶: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的臨遷戶子女,非天河戶籍適齡兒童提供稽核時間在2020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遷日)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天河區戶籍適齡兒童也可提供稽核時間在2021年5月1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遷日)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同時,該住房為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6)借住或租住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借住或租住在國有房產或父母單位公房,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房產證,以及房屋使用證明(無償借住或有償租用證明)和居住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實際居住地消費單據,如水電費、煤氣費、固定電話費等)。
(7)租住私人房產或非單位公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稽核時間在2020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天河區戶籍適齡兒童也可提供稽核時間在2021年5月1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如對學位安排有疑問,請直接致電學校詢查。
黃埔區
1.地段對口入學
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住在一起、戶口也在一起,並且戶籍地址與房產一致,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需居住在祖輩房產的,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祖輩】,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按地段安排入讀地段公辦小學。
2.統籌安排入學(統籌生)
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廣州市戶籍(含集體戶),在廣州市其他區均無房產,在黃埔區有房產(實際收樓入住)或實際租房(辦理了租房備案)居住,戶籍未落在實際居住房屋下,人戶不一致,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讀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
3.申請入讀民辦學校
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若放棄地段生或統籌生入學資格,其父母(或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小孩(被監護人)申請入讀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透過的民辦學校。
4.購買二手房業主適齡兒童
答:已購二手房且人戶一致的業主子女(需提供房產證),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如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5.租住戶
答:1.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在廣州市各區均無房產,租住黃埔區轄內的房屋者:
(1)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產權房的承租人子女,戶籍也落在租住房下,並能提供相關租住憑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屋是其廣州市內唯一居住地,且該住宅屋沒有在黃埔區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學生,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如同一住宅屋已有學生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則該住址學位已被佔用。
(2)黃埔區戶籍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產權房,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
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具有廣州市內其他區戶籍(非黃埔區)的適齡兒童,其父母為承租人並租住黃埔區轄內的房屋,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者:
截至當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辦理完備手續(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已在該地址連續居住滿一年及一年以上(以登記備案單位稽核時間為準)、後續租期不少於三年,同時該住宅屋1-3內沒有小孩在黃埔區小學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如不符合以上條件,需回戶籍地申請學位。
6.拆遷戶
答:持有政府拆遷協議的本區拆遷戶,其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可按以下順序給予照顧入學:
1.可根據其監護人申請,入讀原居住地段(已拆遷房產地)對口服務學校。
2.已安置拆遷戶可憑藉適齡子女監護人的拆遷協議和安置協議[或幾代同堂居住在祖輩安置房,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在安置房地段就近入學。
3.適齡子女監護人持有拆遷協議但暫未安置,實際居住在黃埔區的其他房產處,可依據其實際居住房產所在片區統籌安排學位。
4.適齡子女監護人提供其拆遷協議[或祖輩拆遷協議,且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和住建部門認可的租房備案證明,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實際租住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7.在黃埔區購房,但不能在招生季8月底前收樓入住的業主適齡兒童
答:廣州市戶籍,在黃埔區購房,但不能在8月底收樓入住的業主,其適齡兒童可根據其目前的實際情況申請統籌學位;有其他房產的,在其他房產所在地申請學位,無房產的,以實際居住情況申請統籌分配學位。
南沙區
1、地段生。
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地段生根據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範圍,安排入讀對口公辦小學。如對口公辦小學學位不足,則根據適齡兒童滿足“人戶一致”條件的時間排序,按照順序和公辦小學的學位數安排入學(滿足“人戶一致”條件的時間相同的,透過電腦派位方式確定),因排序靠後未能入讀對口公辦小學的,由區教育局根據管理許可權統籌安排公辦學位(含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
2、統籌生。
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予以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小學學位:
1. 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由於排序靠後而未能被對口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
2.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其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兒童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4.未在當年招生計劃公佈日前辦理入戶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5.具有南沙區戶籍,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南沙區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持房屋所在地來穗中心辦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承租人適齡子女。
6.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在廣州市戶籍區無房產,且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的適齡兒童。
7.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未在規定時間內(以市教育局釋出的日程安排為準,下同)登入“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訊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8.具有南沙區戶籍,超過7週歲(含7週歲)申請入學且未依規辦理延緩入學手續的兒童。
9.來穗人員在南沙區連續居住滿5年,並在廣州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具體按照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規定執行。
增城區
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具有廣州市戶籍“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可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其統籌安排學位,具體細則由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制定。
增城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於8月26日至8月27日按規定遞交補報名申請並提交報名資料,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可根據剩餘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花都區
1.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地段生:
符合“人戶一致”條件(具體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佐證材料地址一致,且監護人須共同或一方佔有房產份額100%,具體以該房產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記載的為準,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決文書載明的為準,房產須為住宅性商品房,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或網籤,並交付使用);兒童與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在廣州市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自建房和租房等)是直系祖輩的,需同戶籍同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可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讀戶口所在地附近的公辦小學。
當符合“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屬於以下四類情況時,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一是購買二手房業主,該居住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二是網上報名截止後戶籍才遷入房產所在地址的;三是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後購買並於8月27日前進行網籤的;四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
就近入學並不意味最近入學,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戶籍地址與學校直線距離在3公里範圍內。
當學位需求數與學位供給計劃存在嚴重不平衡的時候,原則上根據入戶時間先後順序安排入讀對口學校。
(2)統籌生:
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以實際居住地為主,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學位 (詳情參照各教育指導中心公佈的轄區招生細則)。
統籌安排入學主要是落實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並非確保其入讀地段對口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如出現居住地周邊學校無法統籌安排的情況,可統籌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3)報讀民辦學校:
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如放棄入讀公辦學校資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為其選擇報讀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
2.穗籍非花都區戶籍適齡兒童。
(1)統籌安排:
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入學當年網上報名系統截止報名前將戶籍遷入花都區的,按花都區戶籍適齡兒童安排入讀公辦小學;在入學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後,8月27日前才將戶籍遷入花都區的,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小學;若監護人在花都區擁有唯一產權房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且確需在花都區申請入讀公辦小學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轄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2)報讀民辦學校:
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從化區
“人戶一致”主要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證等)地址一致。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證明等產權屬適齡兒童少年父母100%擁有(父母單方或雙方完全擁有,或父母與適齡兒童少年共同完全擁有),戶籍及居住證明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所提供的居住證明對應地段範圍學校學位近3年內未被佔用(適齡兒童少年兄弟姐妹的除外)。
“人戶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證等)地址不一致;
2.適齡兒童少年2021年4月15日後入戶;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證等)為2021年4月15日後登記;
4.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證明等產權不屬適齡兒童少年父母100%擁有;
5.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和居住跟隨祖輩的;
6.提供的居住證明對應地段範圍學校學位近3年內已被佔用。
廣州市小學戶籍入學範圍是根據當地的居住區劃來劃分的。一般來說,家長可以先到當地的教育局或學校瞭解具體情況,或者登入廣州市教育局的官方網站或廣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另外,2021年廣州市小學的招生政策可能會受到疫情的影響,具體的入學政策和時間可能會有所調整,建議家長密切關注當地教育局或學校的公告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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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諮詢當地的社保局,有關社保的辦理總結如下。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
醫保卡啟用是不可以異地辦理的。目前醫保卡是不支援在異地辦理的,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時,需要攜帶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卡和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專用發票原件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視窗辦理。或者透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辦理線上異地就醫備案手續,之後寄回當...
醫保局是國家行政機關,隸屬於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1.負責受理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務。屬於社會保障局的管轄範圍內,醫保不可以全國通用,正常僅限於投保地使用。醫...
不是高中畢業證。技校畢業發的是技工證和技工學校畢業證書,不是教育部門頒發的學歷文憑。職業高中雖然名字中帶有高中的名字,但其實和普通高中有著很大的區別,學生畢業也不是拿高中畢業證。...
技校通常指職高。職高三年畢業是中專文憑。職高的全稱是職業高中,是在初中畢業後招生的。一般由中職學校舉辦,具有中專學歷。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與職高相比,其實學歷是一樣的,只是他們側重於某個專業方向,將來出來工作方便。職業高...
首先你要對學習提起興趣,你可以在學校報一些興趣班,或者組織一個興趣小組。首先這是你在社會中一個組織能力的鍛鍊,職高其實挺好的,學習的東西更專業化,也挺也挺輕鬆的,就是學習的氛圍可能沒有高中那麼緊張。不想上學你要想想你現在去做什麼,你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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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高讀完可以考大專。升學途徑很多,其中全日制模式有三種。對口升學、高職單招、普通高考。一般情況第一種報的人最多,因為有些省有本科計劃,第二種最簡單,第三種極少。1、參加高考高考中主要是針對夏季高考,綜合考生的實際成績去選擇就讀的學校。2、高...
要在職業高中(職高)取得成功並實現逆襲,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於你的建議:1.樹立目標:明確你想要實現的職業目標,為自己設定具體的短期和長期目標,並制定相應的行動計劃。這將幫助你保持動力和專注度,並使你的努力有針對性。2.學業成績:努力提高學習...